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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保留校外教学点的公示
发布作者:曹迅发布时间:2024-01-02浏览次数:1525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自查和校外教学点备案工作的通知》精神,经202312月22日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同意保留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江阴市暨阳自考辅导中心校外教学点。

    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12——20241月16日。

如有异议,请向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反映。电话:0510-83276066。

 

附件:1.江苏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汇总表(含保留、停招、撤消、新增)

 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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