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江苏省第109期幼儿园园长
任职资格培训班的通知
无锡市教育局:
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是培养合格园长的主要环节。为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任职资格培训工作,全面提升园长上岗履职专业素质,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的意见》(教师〔2013〕11号)文件精神,配合江苏省教育评估院对全省优质园的评估验收的工作要求,帮助园长树立正确的办园理念,明确办园方向;熟悉相关的政策法规,掌握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师德与能力,取得岗位任职资格。受你们的委托,定于2023年7月开始举办江苏省第109期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班,由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具体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无锡市尚未取得省级园长任职资格证的幼儿园正(副)园长、园长助理或拟聘任的园长(须持有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书)。
二、培训内容与形式
培训内容:幼儿园教育管理理论与实践、幼儿园相关政策法规解读、优质园评估条例解读、幼儿园管理案例评析、《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幼儿园园长专业标准》解读、幼儿园发展规划、幼儿园课程建设、幼儿园园长的领导力、幼儿园安全管理、幼儿园管理规范及相关法律、幼儿园游戏的地位和价值、园本培训的理论与组织、家园沟通的理论与方法、学前教育的评价与实践等。
培训形式:集中面授、跟岗学习、网络培训、名园考察、行动研究、园长论坛、论文完成等,共计300学时。其中集中学习(120学时)、跟岗学习(40学时),远程网络学习(100学时,江苏省教师教育网站提供的相关课程),自学并完成论文(40学时)。
三、培训时间与地点
培训时间:2023年7月—2023年12月。第一次集中培训时间拟于7月上旬在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举行,具体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
四、培训经费
按照省级培训费用标准,参加培训的学员每人须交两次集中培训费、网络学习费、跟岗实践指导费等费用5500元,由我中心一次性收取,由于开票需要,请园长在报名回执中提供正确的单位全称及纳税人识别号,缴费方式届时在班级群中公布。学员如需住宿由会务组统一安排,费用回所在单位报销。
五、培训要求
1.请参训学员安排好工作,全程参加规定内容的学习,并结合幼儿园管理工作实践认真完成专题论文及相应作业。经考核合格后发放江苏省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证书(集中培训时每人交一份教师资格证复印件和一张小2寸彩色证件照)。
2.请参训学员填写报名回执并于6月16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并请扫描文件下方的二维码加入班级群(群号:851937371)。
省师干训中心联系人:崔映飞,电话:025-83758172。
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联系人:赵俊瑛,电话:18961765062,
电子邮箱34000495@qq.com。
附件:园长任职资格培训报名回执
江苏省教师培训中心
江苏教育行政干部培训中心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