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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对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籍进行清理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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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41号令、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和我校继续教育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继续教育学籍学历管理,确保学籍数据的准确性与严肃性,经继续教育学院党政办公室研究,继续教育学院拟对达到规定最长学习年限(高起专为5年)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2018级及以前入学)进行学籍清理。 为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现将本次清退学籍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14日—4月19日。 请各校外教学点认真审核、广为告知,并及时反馈,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内向继续教育学院反映;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本人放弃,后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曹老师,0510-85752536 特此公示。 附件:继续教育学院学籍清理学生名单(2023春) 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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